岁末年初、元旦春节将至,人员返乡、人员聚集增多。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,加大房屋安全常见知识普及力度,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安全防范意识,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如下温馨提示:
“应知”安全知识
1、房屋所有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,应当对房屋安全负责。房屋所有人对房屋安全可以自行管理,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单位、个人管理,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。房屋安全责任人或受托管理人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使用安全负责,应定期进行检查,必要时可以申请房屋安全鉴定。
2、房屋所有人、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屋的设计用途合理正确使用房屋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,禁止下列行为:
3、房屋使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,进行房屋安全鉴定:
4、房屋安全责任人、使用人应当配合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调查、核实、鉴定工作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阻挠、干扰。房屋使用人发现房屋所有权人未按规定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的,房屋使用人可自行申请。经鉴定,属危险房屋的,鉴定费由房屋所有人承担;属非危险房屋的,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。
5、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,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,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;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,所在辖区建设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,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。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。
危险房屋的定义
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,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,而不能保证住用安全的房屋。危险房屋分为A、B、C、D四级:A级为无危险点,B级为有危险点,C级为危险点量发展至局部危险,D级为危险点量发展至整栋危房。
危险房屋的形成原因
危险房屋形成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①超过了房屋规定的使用年限;
②房屋年久失修、严重破损;
③房屋主体结构被随意拆改,比如:在承重墙凿洞开门窗,拆掉阳台与房间之间的墙体以扩大门窗尺寸,拆改厨房和卫生间墙体,用砖或混凝土等重型材料砌封阳台,在墙外用角钢等材料搭设悬挂阳台等;
④新建房屋时地基处理不当引起相邻房屋不均匀沉降;
⑤火灾、地震、水灾、地陷和人为破坏。
来源:遂宁市住建局
危险房屋的形成原因